一、投标须知前附表
项目 内容 说明与要求
1 资金来源 单位财政资金,资金已落实。
4 合格的投标人 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篇第六点
关于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
必须满足条件 1) 报价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;
6.2 踏勘现场 采购人不集中组织,由投标人自行踏勘。
项目现场: 采购人地址
8 招标文件的澄清 1.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答疑会
2.投标人质疑期限: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 日
3.采购人澄清、修补或答疑期限: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 日
11 投标文件 1.投标文件由自查表、商务技术文件、经济文件三部分组成,合编成一本投标文件。投标文件一式六份,其中,一份正本,五份副本;每分包的项目独立编制独立包装。
2.唱标信封一份;
3.电子文件一份;
11.3 投标样板 样板:投标人提供下列样板:(投标样板在采购结果公告发出7天内,退回各投标人)
1)各类板材:尺寸为15CM×15CM 数量各一件;
2)各类管材:尺寸为15CM-20CM 数量各一件;
3)雕塑材料:高度不得低于600mm的成品雕塑小样一件
4)设计效果图:纸质尺寸为A4纸的校园文化设计效果图一套;
12.5 投标报价 本采购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¥425,911.00元(人民币大写:肆拾贰万伍仟玖佰壹拾壹元整 );
13.2 证明投标人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 报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、技术和维护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:
1)工商营业执照副本;
2)税务登记证副本;
3)组织机构代码证;
4)投标人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。
15.1 投标保证金 1.投标保证金金额:人民币¥4,000.00元(大写:人民币肆仟元整 );
2.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:投标截止日前一天
3.投标保证金方式:以银行转账、电汇、支票或保函方式
投标保证金账户:
开户名称: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
开户银行:中国光大银行广州恒福支行
银行帐号:77880188000067131
16.1 投标有效期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
17.1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密封包封为1包(内含投标文件正本1份,副本5份)
唱标信封密封包封为1包(内含唱标信封1份,投标文件电子文件1份)
每个分包独立独立包装。
18.1 投标文件的递交、接收和密封 1.投标文件递交时间:
2011 年1月18 日9时00分 至2011 年 1 月 18 日9时30分(北京时间)。
2.地点: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117号之一锦恒商业广场五楼511A室
3.投标截止时间:2011 年 1 月18 日9:30时(北京时间)
22.1 开标 1.开标时间:2011 年 1 月 18 日9时30分(北京时间)
2.开标地点: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117号之一锦恒商业广场五楼511A室
24.1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成员共5人:其中采购人代表1名;技术、经济等方面的专家4人由采购代理机构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。
24.3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
36.1 履约保证金 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:无。
35.5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变更采购货物和服务数量的权利 变更数量允许范围为+ 10%
37.1 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《中标通知书》原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,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文件“计价格[2002]1980号文”和发改办价格[2003]857号文的规定标准执行。
编辑:2011-05-13 被访问:2830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