致:广州市番禺区南村侨联中学/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
本单位已按“广州市番禺区南村侨联中学二期校园文化建设及团队室装饰项目”(采购编号:FEGD-CT10242)的招标文件要求,于 年 月 日前以 (付款形式)方式汇入指定帐户(帐户名称: ,帐号 ,开户银行: )。
本单位投标保证金的汇款情况:(详见附件-投标保证金进帐单)
汇出时间: 年 月 日;
汇款金额:(大写)人民币 元(小写:¥ 元),
汇款帐户名称: (必须是投标时使用的帐户名)
帐 号: (必须是投标时使用的帐号)
开户银行: 省 市
本单位谨承诺上述资料是正确、真实的,如因上述证明与事实不符导致的一切损失,本单位保证承担赔偿等一切法律责任。
投标保证金退回时,请按上述资料退回。
(单位公章)
二O一O年 月 日
单位名称:
单位地址:
联系人:
单位电话: 联系人手机:
附:我方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
(粘贴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,并在骑缝上加盖投标人公章,或是直接把转账凭证复印到此张纸上)
编辑:2011-06-10 被访问:4457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