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从岳阳市户外广告管理办公室了解到,形形色色的“窗口广告”、“室内广告”等广告喷绘,都在刚刚实施不久的《岳阳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》禁止之列。
写字楼小门店贴满小广告
昨日上午,记者在五里牌、步行街等地段走访时发现,“户内广告”随处可见。在不少临街的大楼上,一些户主将房子出租后,变成了小公司的办公地,于是窗户玻璃被张贴上“不干胶小广告”,有的甚至拉上短小的横幅,其中以美容、培训和公寓出租的广告居多。在站前路一些临街小门店的玻璃门上,鲜花、打字复印等有关经营项目的红底广告也几乎把玻璃门覆盖。记者注意到,现在不少美容美发机构、餐馆也安装了电子显示屏,通过红色、绿色的LED灯光引起路人的注意。“我们在自己的地方张贴了一些,并没有违规啊。”采访中,不少广告业主表示,在自家打“窗户广告”很平常。
“窗户广告”也在禁止之列
据岳阳市户外广告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,《岳阳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》已于今年11月19日正式实施。对于户外喷绘写真广告的整治,截至目前,城区已拆除占用绿地、人行道广告及标牌标识3500余块;清理墙面大型张贴、喷绘广告400多块。城区范围内临街建筑物的大型广告招牌,正在清理拆除中。
《办法》中规定,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情形就包括“在违法违规建(构)筑物(包括各类占道亭棚设施)以及危房上设置广告”、“影响消防及公共安全、影响交通安全、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”这样的条款。市户外广告管理办表示,对于影响市容市貌的“窗口广告”、“室内广告”,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在摸底、整治之中。希望广大市民积极支持配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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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2012-11-01 被访问:3966次 长江信息报 周东 刘丽平